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民用航空局审计中心中介机构审计服务招标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审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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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局审计中心 | ||
行政区域 |
楼中航材国际招标 309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0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基本情况 01包: 1. 2.3.预算金额:130万元/年 4.最高限价:130万元/年 5.采购需求: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审计中心确定的财务信息系统联席监控。详情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6.委托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条件有效期为三年,自2021年7月13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止,服务合同按年签订,有效期内中标条件保持不变。每一年度12个月,首个年度委托服务期限自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2日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共六个标包,供应商可同时对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但为保证项目进度及质量,同一供应商只能获得其中一个标包的中标资格。 9.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02包: 1. 2.3.预算金额:360万元/年 4.最高限价:360万元/年 5.采购需求: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审计中心确定的工程审计类服务:包括概算、预算、竣工决算审计(含绩效评审)、竣工结算审计、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其他。详情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6.委托服务期限: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2日。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共六个标包,供应商可同时对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但为保证项目进度及质量,同一供应商只能获得其中一个标包的中标资格。 9.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03包: 1. 2.3.预算金额:185万元/年 4.最高限价:185万元/年 5.采购需求: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审计中心确定的民航局管理局经济责任审计。详情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6.委托服务期限: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2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共六个标包,投标人可同时对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但为保证项目进度及质量,同一供应商只能获得其中一个标包的中标资格。 9.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04包: 1. 2.3.预算金额:175万元/年 4.最高限价:175万元/年 5.采购需求: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审计中心确定的绩效评价业务。详情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6.委托服务期限: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2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共六个标包,供应商可同时对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但为保证项目进度及质量,同一供应商只能获得其中一个标包的中标资格。 9.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05包: 1. 2.3.预算金额:145万元/年 4.最高限价:145万元/年 5.采购需求: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审计中心确定的民航局非管理局经济责任审计。详情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6.委托服务期限: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2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共六个标包,投标人可同时对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但为保证项目进度及质量,同一供应商只能获得其中一个标包的中标资格。 9.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06包: 1. 2.3.预算金额:75万元/年 4.最高限价:75万元/年 5.采购需求: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审计中心确定的专项审计,详情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6.委托服务期限: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2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共六个标包,投标人可同时对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但为保证项目进度及质量,同一供应商只能获得其中一个标包的中标资格。 9.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合同履行期限:01包:本次招标条件有效期为三年,自2021年7月13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止,服务合同按年签订,有效期内中标条件保持不变。每一年度12个月,首个年度委托服务期限自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2日止。02包、03包、04包、05包、06包: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2日。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中国民用航空局审计中心中介机构审计服务招标项目02包—基本建设项目评审类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余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项目采购活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②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4.供应商2017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5.其他:01包:(1)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内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有母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并全权代表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母公司下的不同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此次投标将不予受理。(2)必须熟悉《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规范,必须熟悉《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行政事业单位核算体系及财经纪律法规要求,熟练掌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大财经政策专项审计的各种规定。(3)具备运用财务信息系统开展远程审计的丰富经验,能够熟练运用远程技术手段有效实施审计监控业务。02包:(1)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内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投标资格),具备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2)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内资法人,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3)必须熟悉《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规范,熟练掌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程造价类审计的各种规定。(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需由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和一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组成。03包:(1)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内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有母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并全权代表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母公司下的不同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此次投标将不予受理。(2)必须熟悉《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规范,熟练掌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建设审计的各种规定。04包:(1)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有母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并全权代表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母公司下的不同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此次投标将不予受理。(2)供应商应具有财政资金绩效审核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经验,必须熟悉《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绩效管理法律规范,熟练掌握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的各种规定。(3)供应商应熟悉财经政策法规,熟练掌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程造价类审计的各种规定,能够熟练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05包:(1)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内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有母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并全权代表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母公司下的不同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此次投标将不予受理。(2)必须熟悉《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规范,熟练掌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建设审计的各种规定。06包:(1)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内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省级财政部门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有母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并全权代表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母公司下的不同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此次投标将不予受理。(2)必须熟悉《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规范,熟练掌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程造价类审计的各种规定。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如需邮购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8日 08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8日 08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密封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每标包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整。 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以纸质形式提供:1.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2.付款方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凡领购采购文件请在中航材招标投标信息网( )完成注册。 公司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银行 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 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局审计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航材国际招标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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