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哈尔滨铁路公安局2021年度民警服装采购项目(第二批) | |||||||||||||||||||||||||||||||||||||||||||||||||||||||||||||||||||||||||||||||||||||||||||||||||||||||||
品目 |
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被服/被服附件/其他被服附件,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被服/鞋、靴及附件/皮鞋或靴,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被服/制服 |
|||||||||||||||||||||||||||||||||||||||||||||||||||||||||||||||||||||||||||||||||||||||||||||||||||||||||
采购单位 | 哈尔滨铁路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哈尔滨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28日 12:13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377.579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7.579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采购的主要内容为根据采购人的民警、特警服装采购需求,拟遴选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所需要的民警、特警的服装、鞋、装具等货物,供货需保证达到采购人的品种和数量要求,质量标准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执行。详细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不超过60日完成全部货物的生产、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 ”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整体转包,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同一品目最多只允许有一家分包承担主体。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内的生产企业(投标人至少具备所投产品中2种(含)以上入围企业生产资质),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如有以上未提及的对应品种新入围生产企业或《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中企业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事项发生变更等,以公安部发布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在 投标人通过邮件方式报名,除在邮件中提交前款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还须在邮件中注明哈尔滨铁路公安局2021年度民警服装采购项目(第二批)、采购编号、报名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样品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部分产品样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1.1.4条款”要求)各1件/套,样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2.10条款”要求。若投标时未能按要求提供样品,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资料或在评标时视为无效投标。 2.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 若投标人属于中小微企业,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投标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2 促进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有关政策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2.3 节能环保要求 2.3.1 鼓励节能政策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3.2 鼓励环保政策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4 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属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2.5 信息安全要求 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 2.6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 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和公安部有关扶贫政策要求,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2.7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 3.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银行账户:3500020109200021091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招投标网_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