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联合开展CMA检测合作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 | ||
行政区域 | 东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31日 10:1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901-2021-0344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莞市妇幼保健院联合开展CMA检测合作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联合开展CMA检测合作项目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二年。本项目合同履行以检测费用总计达到伍佰万元或合同履行达到二年,两者任一条件达到,本项目合同履行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妇幼保健院联合开展CMA检测合作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标 2、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访问并登录广东省 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freecms/site/guangdong/index.html)进行注册建档入库,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183-2999进行咨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妇幼保健院 地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招投标网_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