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酒泉发电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粉煤灰湿灰、石膏)处置服务 招标人为 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酒泉发电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粉煤灰湿灰、石膏)处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工业园区(南园)宜人东路6号 。
2.2 服务内容: 酒泉发电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粉煤灰湿灰、石膏)处置服务 。
2.3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天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对 酒泉发电有限公司临存场地固体废弃物预估7万吨(粉煤灰湿灰4万吨、石膏3万吨)清运处置至符合环保要求的地点或企业。投标人负责整个清运过程的管理,包括固体废弃物(粉煤灰湿灰、石膏)装卸、运输、以及各种车辆的管理(投标人负责各种车辆的购置,招标人不提供任何车辆),并进行相应的卫生保洁、负责作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等等,以及本项目所涉及相关环保及其他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2 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向使用固体废弃物(粉煤灰或石膏)作为原材料的建材企业供货业绩,且其中一个必须是2021年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内容页、签定时间、合同签字页)。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6月1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6月7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