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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分公司地面揽收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日期:2021-06-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慈溪市地面揽收项目,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慈溪市 地面揽收项目,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

  2、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FW-005;

  3、项目概述:根据“慈邮分采〔2021〕4号”采购需求,拟启动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慈溪市 地面揽收项目的采购;                                                      

  4、招标内容:

  (1)本项目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 122.5万元/年。

  合同包号

  服务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及要求

  报价要求

  评分权重

  计量单位

  服务期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万件)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1

  1-1

  揽收项目

  作业流程环节:揽收、(扫描)小件打袋、 装车、卸货

  作业时间:12:00-21:00                                  

  日均处理量:20000件

  最高峰值处理量约:30000件

  采购人项目资源配置:生产场地、水电、设备(车辆、PDA、工作电脑、蓝牙电子秤)、邮袋、袋牌等由慈溪市 提供。 

  10000以下:         <0.1188元/件

  10000(含)-15000:

  <0.1144元/件

  15000(含)-20000:<0.1122元/件

  20000(含)-25000<0.1109元/件

  25000(含)及以上<0.1100元/件

  10000以下:5%         

  10000(含)-15000:25%

  15000(含)-20000:40%

  20000(含)-25000:25%

  25000(含)及以上:5%

  件

  1+1

  912.5

  122.5

  注:

  ①应答人可以对表格中的作业环节进行报价,但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②具体采购数额、服务时间、服务

  (2)外包方式:计件外包。

  (3)邮件种类:快包。

  (4)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5)场地作业时间:实际服务时间变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6)采购人资源配置:

  用于供应商现场管理人员办公的办公场地。生产所需的场地、水电、设备、邮政自有揽收车辆、邮袋、袋牌等生产作业耗材费用均由慈溪市 提供;

  6、服务要求及技术标准:包裹揽收外包服务质量标准及考核制度和车辆安全协议。

  7、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

  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

  八、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2021年6月18日下午16:30前到招标人账户(缴款备注: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FW-005-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 宁波市 纪委办公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 宁波市 监督部门投诉,投诉

  十、

  招标人账户:

  

  

  

  

  

  收款

  

  银行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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