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中心建设人力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加强客服与业务的协同效率,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总部建设客服中心,需要配备客服坐席60人,采用外包用工形式。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招标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客服中心建设人力外包项目进行招标,要求投标人人力供应能力在30人/月以上。该项目实施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200号华能大厦B座,项目周期为三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 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配有专业的人员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人力供应和规范的人员管理能力。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业绩、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
投标人需提供项目主要实施人员的详细个人信息,招标方在必要的时候会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能力考察。
投标人需在近三年内有两个或以上与本项目类似规模的成功案例。投标人需要提供该成功案例的合同扫描件。
3.2.5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2日9:00起至2021年6月1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