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西安
1. 招标条件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全过程管理系统二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全过程管理系统一期已建成了企业级的多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了市场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项目管理、科技成果管理和企业中心等功能,实现了业务财务一体化。为保证项目全过程管理系统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化价值,根据项目全过程管理系统蓝图设计和实际应用需求,基于项目全过程管理系统一期系统平台,开展项目二期深化应用建设:实现项目全成本管理和人工时管理;优化科研项目管理、三标管理和科研成果管理模块,完善项目过程管理;实现项目的任务调度及人员安排等资源管理;实现电商平台采购过程管理;实现电子印章管理;实现项目中心,完善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功能;优化平台性能,改善用户体验,提高工作效率。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开发项目全过程管理系统二期软件以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MMI 3级及以上认证,且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项目管理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2.3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项目管理系统业绩,且每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供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其他要求:无
3.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6月 2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21 年 6月11日 17 时 00 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