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2×350MW机组)高压调节阀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压调节阀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2.2 工期:#3机组:合同生效后2个月;#4机组:合同生效后2个月。
2.3 招标规模: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 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 (2×350MW机组)高压调节阀采购标段,高压调节阀20台套。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 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2×350MW机组)高压调节阀设备采购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2×350MW机组)高压调节阀设备采购标段包1
(1)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代理的设备制造厂商资格满足专项条件要求(提供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A1级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影印件,代理商投标的可提供生产厂家资质证书影印件);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递交申请,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申请;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递交申请,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申请。
(2) 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品牌须具有至少3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高压调节阀(压力8Mpa(CL900)以上、温度300度以上)合同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业绩扫描件,需含首页、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合同扫描件应清晰,无污损和涂改痕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06月10日17时00分止。
标书金额: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