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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巴州博湖县农村人行道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已经由博发改项目【2021】24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巴州博湖县农村人行道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75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联 系人:李工 手机:136832 33285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入网联系请点击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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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BHX2021060325100101001 | 巴州博湖县农村人行道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 | 农村村庄人行道砼面铺砖工程,含路沿石等其他附属设施,本布图镇29258平方米。 | 6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 3.其他要求: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企业具备进疆信息报送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 (5)投标人为疆外企业的,需办理进疆信息报送册。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6月04日至2021年06月10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其他说明 本次工程投标保证金可以提供银行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信用担保或电子保函(现金和转账支票从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必须在用途处注明项目名称);提倡使用电子保函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核查。(若出据银行保函的,必须是投标人基本帐户银行出据的保函,企业注册地之外出据保函须提供往来业务和银行流水证明) (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新疆 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支持新疆CA和翔晟CFCA,办理相关事宜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附件”操作手册下载链接 /xinjiangggzy/zwgk/002004/20200330/9fa0e32a-7190-4bfd-adcb-48d1b55fd2ce.html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4)如有必要对 (5)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本项目为新疆 网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链接( /BidOpening)各投标单位需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并在新疆 网服务指南上下载视频学习不见面开标流程,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7)监督 六、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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