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司寿光发电有限公司潍坊滨海一期250MW光伏项目前期可研咨询、勘察评价等综合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寿光发电有限公司潍坊滨海一期250MW光伏项目前期可研咨询、勘察评价等综合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潍坊市北端,渤海莱州湾南岸,陆域面积678平方公里,海域面积510平方公里,海岸线长69公里,辖央子、大家洼2个街道,总人口23万。先后获批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国家级“飞地经济”示范区和山东省产才融合发展示范园区。
根据潍坊市十三五电力产业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电力发展依托潍坊市丰富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重点发展风能、太阳能等领域,实施农村太阳能、地热能等应用示范工程。积极申报可再生能源生产与消纳创新试验新区,争取国家在建设规模指标、电网建设、消纳条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在此基础上建设一集中式地面电站为主要形式、以风、光、农互补为主要特色的可再生能源生产模式,集中在寿光、滨海、寒亭等未利用地、盐田、滩涂等布局建设大规模地面电站,并以“三互(风光农互补)一扶”形式建设新能源,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占一次能源供应比重达到12%以上,其中风电和光伏装机规模达到330万千瓦。
招标范围:对潍坊滨海一期250MW光伏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接入系统批复、土地预审、规划选址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证明、无军事设施证明、无文物证明、林业证明、地质灾害影响评价、压覆矿产调查及评审、安全评价报告、水土保持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项目开工前所需报告编制,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报告编制、报告评审、取得批复等开工前全部前期工作综合服务工作,相关工作符合国家、行业及国家能源集团相关规范要求的内容及深度要求。
2.2其他:工期:暂定7月1日至9月2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地点: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7年至2019年)。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光伏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或新能源发电项目前期咨询服务的项目业绩(单个新能源发电项目规模不小于50MW)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
(2)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项目的设计人员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6-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6-10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