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电力胜利电厂次同步谐振振荡抑制设备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电力胜利电厂次同步谐振振荡抑制设备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华(北京)分布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胜利能源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华电力胜利电厂次同步谐振振荡抑制设备招标范围包括次同步谐振/振荡抑制设备的制造、供货、指导安装、调试、运输及附属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招标设备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应用STATCOM设备对燃煤火电机组(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次同步谐振进行抑制的合同业绩,且至少有一套STATCOM设备的投运时间不少于1年,需提供投运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或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6-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6-11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