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达拉特发电厂五期1×1000MW机组扩建工程静电除尘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达拉特旗发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达拉特发电厂
2.2 规模:1×1000MW
2.3 建设工期:本工程9号机组主厂房拟于2021年4月底开工,2023年7月底投产。
2.4 标段划分:一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1×1000MW机组配套的低低温静电除尘器及附属系统2台套,静电除尘器型式为干式、卧式、板式三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所有电场采用高频电源供电,第五电场叠加脉冲电源供电。
2.6 交货地点:达拉特发电厂五期项目现场。
2.7 交货期:计划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5月1日完成交货;其中2021年8月1日前交付电除尘基础相关设备。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8 具体采购详见技术规范
注: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 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10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工程工程项目除尘器供货合同业绩不少于3份。并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项目名称、机组容量、供货时间、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 6 月 5 日9:00起至2021年 6月 15 日17:00止。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