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物业公司2021年7月至2022年5月鄂州电厂
秩序维护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HBNY-QT202124D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江物业公司2021年7月至2022年5月鄂州电厂秩序维护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采购,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地点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 (简称鄂州电厂)位于鄂州市华容区葛店镇东北面约2km黄家矶上游南岸,东距鄂州市38km,西距武汉市约30km,南枕武九铁路和316国道,北临长江。厂区总占地面积为1,112,477.90㎡,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为595,055.35㎡,厂区道路面积69,319.54㎡,绿化面积302,523.95㎡,外围公共区域面积为145,749㎡。本项目为鄂州电厂厂区的秩序维护服务。
2.2招标范围
为鄂州电厂厂区提供24小时秩序维护服务和日常治安管理。主要工作内容为:负责厂区的人员、车辆、物资进出检查、登记;负责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引导、指挥、管理;治安巡逻,全天24小时全面监视管理区域内的安全动态;负责管辖区域的治安、消防宣传;按要求组织开展防盗、消防、反恐等演练;及时制止管辖区域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等。
项目配置为固定值守岗8个(其中南大门、南二门为双岗)、固定片区巡逻岗5个、流动巡逻岗3个。
2.3服务期限
计划服务期11个月,预计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实际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服务截止时间顺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8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年度金额不少于100 万元的秩序维护业绩(以每12 个月为1个年度),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和期限内;
(5)财务要求:/;
(6)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年6月7日10时00分至2021年6月1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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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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