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MWp农光互补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00MWp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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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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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服务 |
本项目监理服务范围涵盖本工程所有EPC总承包工程的设计、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设备检测、试验、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并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达标投产、工程创优、工程验收、完工结算、竣工决算等监理工作。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监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住建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两项风电或光伏项目工程监理业绩且至少有一项不低于50MW光伏项目工程监理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和用户验收报告等材料);
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7、2018、2019)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企业投标);
6.其他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同类项目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未在华电系统内被暂停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6-07 08:30到2021-06-1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6-07 08:30到2021-06-1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