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塔城市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医共体建设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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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塔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07日 19:1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460000 最高限价(元):6460000 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塔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塔城市域范围内组建紧密型医疗共同体,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形成县-乡镇/社区-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4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医共体信息化服务建设。(详见招标文件后附技术参数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采购项目相关内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生产经营状况良好,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为保证系统一致性,所投软件产品必须是同一生产厂家,非软件产品厂家投标请出具软件产品厂家的授权函;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内须涵盖软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及中国 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查询)。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单位,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公章截图,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上述资料两份交代理机构留存。注:上述证件齐全、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为有效的投标供应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鑫方宝工程管理咨询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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