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灌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燃煤汽车运输、上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灌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灌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镇海滨大道, 已建3台220t/h超高温高压燃煤锅炉和2台B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集中供热管网。本项目为 灌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燃煤汽车运输、上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灌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燃煤汽车运输、上仓项目。
承包方负责提供装车车辆、装载机、推煤机和运输车辆以及具有相应驾驶资质的人员,数量以满足现场需要为准,进行发包方燃煤转场运输作业(新龙港-发包方煤场)及煤场堆煤整形上仓等工作。暂估转运、上仓煤量11万吨。
承包方式:固定运输单价、上仓单价承包(据实结算)。承包方包工包料。
服务期:计划2021年6月15日-2022年1月14日,服务期6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07日9:00起至2021年06月1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