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021年度脱硫石膏、粉煤灰、煤渣销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华能灌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1年度脱硫石膏、粉煤灰、煤渣销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镇
2.2 规模: 灌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2×B25MW级背压式机组,配3×220t/h高压超高温自然循环锅炉。
2.3 服务期: 计划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履行合同期间价格不作调整。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2021年度脱硫石膏、粉煤灰、煤渣销售。
2.5本次招标销售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中标人将电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脱硫石膏、粉煤灰、煤渣对外销售,并对装车、运输等过程中的安全、环保、文明卫生负责。未明确招标人负责的事宜,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预计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供应石膏量暂估总量6000吨、约860吨/月;灰(含湿灰)总量暂估19800吨、约2850吨/月;渣量总量暂估2200吨,约300吨/月。
脱硫石膏、粉煤灰、煤渣销售不设最低限价。中标人履约期间内,必须无条件按照中标价格完成招标人的销售计划。
运输方式为车运,计量方式为销售方地磅衡过磅计量。
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银行帐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总价的10%)并按照中标单价和月度预估量计算出的预付款,预付款一般于月底前一日缴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无。
3.2.3其他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07日9:00起至2021年06月1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