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1.1“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 3.1.2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施工单位信息内容需含项目名称、项目 3.1.3信誉要求: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自2018年6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无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组成,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根据《关于在海南经济特区停止实施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停止核发,本项目不作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1年06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6月16日 17时30分,从全国 平台(海南省)( /ggzy/)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27010-202031-2号地块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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