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设
5、财政部门批复编号:洛采公开-2021-227
6、招标编号:洛建招-2021-077号
7、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市财政资金,100%。
8、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484169091.26元;第二标段:670433182.13元。(详见招标文件)。
注: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分别是:
第一标段:桩号0+000至桩号2+183.848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桩号2+183.848至桩号K5+356.18工程施工。
10、工 期:第一标段450日历天;第二标段450日历天。
1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5、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同一资质组成的联合体,按其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中标后,该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委派项目经理均可。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设工程类或交通工程类与本项目同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委派技术负责人均可。投标文件中须附职称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20年6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的个人明细查询单,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打印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网页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查询途径。)
5、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同类工程业绩是指:市政(道路或桥梁或隧道或城市快速路等相关)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以竣工验收报告签署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标公示截图及竣工验收报告,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可)。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8年度-2020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资料原件(彩色)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凭证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信用: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对象中“失信惩戒对象”。若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中国(河南)”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未列入黑名单“失信惩戒对象”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相关栏目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结果须清晰可辩并显示该网页网址,否则视同未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9、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外省企业的,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3.方式:1、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1年6月09日至2021年6月16日24:00,登录洛阳市 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2、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条件(需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彩色)扫描件)。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单位;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行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豫政办【2017】152号)文件精神,鼓励支持本地企业与中央、外省大型建筑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省内重大工程项目施工。
(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包括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下属公司)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2.同类工程业绩是指:市政(道路或桥梁或隧道或城市快速路等相关)工程施工业绩。②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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