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2021年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重新招标】,招标人为 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2021年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东省荣成市石核路9号,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现场。
2.2 服务内容:乙方需提供2021年危险废弃物转移、处置等服务,本次处置的工业危险废弃物共计8大类,预估处置重量约为33.4吨,委托时间为合同签署后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21年工业危险废弃物项目处置技术要求》。
2.3 服务期:合同签署后至2021年12月31日。详见附件《2021年工业危险废弃物项目处置技术要求》。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乙方需提供2021年危险废弃物转移、处置等服务,本次处置的工业危险废弃物共计8大类,预估处置重量约为33.4吨,委托时间为合同签署后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21年工业危险废弃物项目处置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
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危险废物须包含本次8类全部危险废弃物(HW08、HW12、HW13、HW16、HW17、HW31、HW36、HW49)处置、利用许可;2)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或合作单位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书(如运输企业为合作企业,除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书外,还必须上传双方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合同扫描件)。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投标人至少具备2项危险废弃物处置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处置内容等的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06月15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