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宁夏煤业烯烃一 锅炉、气化炉清焦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3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烯烃一 锅炉、气化炉清焦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1906,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宁夏煤业烯烃一 锅炉、气化炉清焦服务项目(第二标段)公开招标项目。烯烃一 动力车间检修期间需完成锅炉水冷风室、水平烟道、返料器、省煤器、空预器积灰清理,电除尘极线、极板、灰斗积灰清理,灰库积灰清理,炉膛风帽疏通清理,脱硫塔、循环槽、检修槽、缓冲槽、脱硫地坑积料的清理;气化车间检修期间需完成燃烧室、原料气分离罐、文丘里分离罐、激冷室、鼓泡塔及其进出口合成气管线等内部积灰清理。清理工作难度、强度大,需外委清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气化车间气化炉燃烧室、原料气分离罐、文丘里分离罐、激冷室、鼓泡塔、磨机、汽提塔及其进出口合成气管线等内部积灰清理,估计清理量约2300吨。
具体工作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其他: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合同期内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累计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合同的约定的暂定总金额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合同执行,两者以先到为准。)
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化工或火电行业的清灰或清渣作业业绩1份(业绩合同或甲方出具的相关作业经验证明材料均可,并提供原件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需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双方盖章)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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