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旧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徐闻县旧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徐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徐发改工交能源【2020】4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工程概况及内容: >(1)工程概况: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以及公厕改造等。其中拟改造混凝土路面71893平方米(含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及支道);新建管径DN300 ~DN1000的污水管网合计约25536米,DN100~DN200 污水管网合计约45000米;检查井903座,接户小方井2025座;新建6~8米高杆路灯6063盏,12米高杆路灯364盏,15米高杆路灯5盏,25米高杆路灯2盏;改造沿线范围公厕4座,新建沿线移动公厕3座等。 > (2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ink11'>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以及公厕改造等以及相关的一切配套工程。以上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及概算。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相关专项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①本工程主要设计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以及公厕改造等以及相关的一切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包施工图审查通过、包设计文件评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以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一切使用要求的设计。 >② 施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全过程施工实施,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绿色施工、包工期、包工程及材料检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结算和保修期工程保修及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等工作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程。 >③本项目无甲供材料,所有材料均由中标人采购并承担费用,项目材料均需符合行业及国家标准,招标人有监管的权利。 >2.5项目投资总概算:20991.47 万元。本次EPC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9261.454 万元。包括: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17621.62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10.034 万元(含施工图设计费270.084万元,施工图预算编制费139.95万元)、其他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230.16万元(含竣工图编制费36.32万元、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88.11 万元、检测试验费105.73万元)、预备费为999.64万元,预备费在投标报价时不得改变金额,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2.6工期要求:总工期660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工期600 日历天,施工工期以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的开工日为准。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或以上)资质证书,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 >3.4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的在册人员,具有市政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5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拟派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2家,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且联合体主办方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按附件内容签署盖章)。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投标登记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1 年 6 月10 日到6 月 15 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到 ( >投标登记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复印件资料不符合要求,则不予投标登记: >1)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为独立体投标,则无需提供,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2)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含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查)。 >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含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查)。 >5)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含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查)。 >6)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基本账户 >7)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 >8)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 >9)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的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含二维码的网络打印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查)。 >10)拟派 >1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省外企业需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该企业和人员信息资料网页的打印件。 >12)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二份单独提交(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 年 7 月 6 日9 时 3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4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少于3 个,大于或等于3个均可直接参加。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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