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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实验楼项目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06-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实验楼项目勘察设计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采购单位河北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实验楼项目勘察设计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 石家庄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6月10日 17: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948.1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8.1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建设
(2) 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实验楼一栋,总建筑面积2886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9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894平方米,地上10层,地下1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免疫规划管理、细菌病防治与消毒、病毒病防治、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地方病防治、理化检验、毒理等相关实验室,SPF级实验室动物用房、疫苗保存冷库、样本库、业务管理用房、设备用房、人防工程及地下车库、室外配套设施等。
(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4)勘察设计周期:
签订合同后60日历日。
(5)招标范围
1)本工程详细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内容;
2)本工程编制建设方案深化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完成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及满足业主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配套附属项目设计等的全部内容(施工图设计还必须包含室内、外装修工程二次深化设计,智能化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实验室二次深化专业设计,室外管网(综合管沟或管廊)及院落规划绿化等全部专业工程设计);
3)本工程的BIM工作(含设计、施工及运维阶段),以及BIM技术培训和人员现场服务等。
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日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含BIM设计)能力。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实验楼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社会【2021】1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2.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含BIM设计)能力。
2.1.2财务要求: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4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之间不受此条限制)。
2.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仅接受勘察与设计联合,联合体全部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3.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注:(1) 投标人请及时办理河北CA,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开标地点为:石家庄市 (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投标人自愿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 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 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 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CA办理业务 未“关注项目”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宏信招标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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