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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河东区2021年汪塘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1-06-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4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临沂市河东区2021年汪塘综合整治工程已经临沂市河东区水务局以“河东水治[2021]1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现委托山东
1.招标条件
      临沂市河东区2021年汪塘综合整治工程已经 临沂市河东区水务局以“ 河东水治[2021]1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 现委托 山东鸿泰工程咨询 对该项目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汪塘清淤及排水沟疏浚,岸坡生态整治及景观绿化,塘内种植水生植物净化水质,新建小广场,新建亲水平台,新建凉亭,新建拱桥,修建人行路,新建健身广场,新建景观雕塑,新建太阳能路灯,新建C25硂防木桩栏杆等。
涉及5个镇街10个村庄,主要内容是汪塘清淤,岸坡生态整治及景观绿化等。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 施工标
标段内容:
    临沂市河东区2021年汪塘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4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5.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本项目采用临沂市 “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3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6日15时00分 6.4开标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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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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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60.208.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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