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岭水库防洪检查通道工程和马岭村观光栈道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本招标项目马岭水库防洪检查通道工程和马岭村观光栈道工程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 >2.1.2 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本项目是2021年花都区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对“花漾年华“乡村振兴大道主线道路进行完善,打造慢行系统和光亮工程,建设马岭水库防洪检查通道和观光栈道工程,内容主要是:建设马岭水库防洪检查通道及在马岭村稻田里周边建设观光栈道(全长共约5.5公里)。 >2.1.3 工程建设 >2.1.5项目计划施工工期:9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1)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编制)、 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及相关配套工作(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及竣工图等。 >(2)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及施工报建等,包括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材料运输、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 >(3)根据招标人、设计任务书、项目管理要求、合同等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2.2.3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为3960 万元;其中:设计费( 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60 万元,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800万元。 >注:(1) 上述最高投标限价为暂估值,投标时投标人除填报投标价外,需同时填报投标下浮率(设计费部分、施工费部分分别填报)。 >(2)投标人总投标报价以及设计费、施工费等各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其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不在此范围的作废标处理。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4.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或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注:①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基建及发展和园林建筑。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 〕1号,详见链接: /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③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本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本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说明: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3.5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 >3.5.1 >A、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 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② >B、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 >注:①类似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②若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分工分别提供对应的设计或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使用规则:若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单位牵头方或主办方同时具有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即可当作设计业绩也可当作施工业绩使用,非牵头方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业绩按联合体协议中分工所承担的工作进行认定。 >3.5.2设计负责人要求(联合体设计成员提供):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为市政专业或风景园林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 〕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3.5.3专职安全员(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根据配置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号文规定,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 >3.5.4施工 >3.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自201 6 年1 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大于或等于1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或(类似工程大于或等于2500万元)的施工或(类似工程大于或等于2600 万元)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2020年11月5日前的业绩需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2020 年11月5日及之后的业绩需提供相关资料作为证明材料。>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8关于联合体投标: >3.8.1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承担对应工作任务的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3.10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1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12投标人须承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1 年 6 月 12 日00 时00分至2021年 7 月 5 日10时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4.2.1 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可登录 站下载。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 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4.2.2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信息,由主办方盖章)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注:该表中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项目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 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信息不一致的。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3 投标担保 2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对于联合体投标人,投标担保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7 月 5 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2021 年 7月5日10时00分。 >5.2开标时间:2021年 7月 5 日10 时00分。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4. 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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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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