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 肇庆市 寄递业务主动客服外包业务采购项目(第三次)已审批,项目资金为 招标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采购人业务发展要求,为持续有效做好重点客户项目的主动客服工作,主动客服主要负责客户业务咨查询、主动催投、投拆受理、货损货差、售后理赔服务、异常邮件监控督办等从发货至妥投的全流程跟踪处理。
目前肇庆市寄递业务主动客服实际日均需全程处理邮件在1.2-1.5万件,申请重点客户主动客服外包采购。
2.2划分标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3项目类型:服务类
2.4项目
2.5项目编号:ZQYZ20210405
2.6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内容 |
合同期限 |
服务期限 |
预算价(不含税) |
采购额 |
寄递业务主动客服外包业务采购 |
一年一签 |
3年 |
预算费用约人民币52.00万元/年 |
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
3.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营业执照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若只有劳务派遣服务则不符合要求)。
3.3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对应方块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最终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前在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及投标报名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4.3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
(3)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10)投标人申请声明、投标报名表。
4.4本项目允许网络报名,投标单位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确认其资料无误后,将通过邮件所留的联系
4.5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4.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120.00元整/套,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时间:2021年7月6日14:00~14:30
5.3邮寄方式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4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6日14:30
5.5投标 本项目允许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如采用邮寄方式递交,供应商应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2)若供应商投标文件选择邮寄递交方式,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作同意开标结果。
(3)若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到场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逾期不予进场),非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得入场。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年7月6日14:30
6.2开标
8.
招标人
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项目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6)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7)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产品质量问题的。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分包,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依法按时足额支付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项目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中国邮政集团 肇庆市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 广州 管辖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投标报名表
投标报名表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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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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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料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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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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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