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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五原地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样品分析测试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06-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8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五原地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样品分析测试服务项目品目 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开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五原地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样品分析测试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其他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行政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6月15日 14:52
联系人及
项目概况五原地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样品分析测试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递交报名材料或通过邮箱(ydgjnmgsh@163.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31.6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1.6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五原地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样品分析测试服务项目
农作物样品测试(另需做外检样5件)
合同履行期限:接收样品后,2个月内提交全部分析测试结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正本,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承担本项目样品分析测试工作能力和资质;(2)供应商应具有省(含)级以上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CMA)及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中国地质调查局质量体系认证。(3)供应商应通过中国地质调查局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样品测试能力考核(五十二种元素),并提供相关资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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