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质量监督检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HBNY-QT202131D)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质量监督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经批准采购,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有或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位于湖北省襄阳宜城市小河镇西南约6.5km的梁堰村附近,距汉江3.3km。厂址西面距浩吉铁路约3.8km;厂址东部为麻竹高速(G55),距离约为0.30km;麻安高速从厂址南侧通过。襄阳(宜城)电厂本期新建2×1000MW国产化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并留有扩建的条件。为满足环保要求,工程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本工程计划2023年6月30日首台机组投产、2023年9月30日第二台机组投产。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按照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火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国能综安全〔2014〕45号)》文件,负责工程各阶段质量检查现场服务,包括首次监督检查、地基处理监督检查、主厂房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主厂房交付安装前监督检查、锅炉水压试验前监督检查、汽机扣盖前监督检查、厂用电受电前监督检查、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监督检查、机组商业运行前监督检查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要求”。
2.3 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第二台机组投运半年内,在此期限内完成《火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国能综安全〔2014〕45号)》文件所要求的全部监督检查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投标人如委托其分支机构投标,应提供总公司出具的唯一授权文件(分支机构等同于总公司)。
(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境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监督检查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拟派的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年 6月17日8时30分整至2021年 6月23日17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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