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除盐水生产系统处理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HDGC0210272.2 招标项目名称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除盐水生产系统处理设备采购2.3 招标项目概括
辽宁徐大堡核电站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辖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海,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205~1203412,北纬402001~402144。厂址东北距海滨乡约5km(直线距离,下同),距兴城市约32km,距葫芦岛市约46km,距离沈阳市约292km,东距营口约146km,西局绥中县城约18km,距东辛庄镇约8km,距刘台子乡约5km,西南据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厂约103km。2.4 招标范围
除盐水生产系统处理设备 设备数量:一套除盐水生产系统处理设备(含设计),共分为两个系列,单系列处理量160m3/h,共计320 m3/h。本次采购包含但不限于规格书要求的,满足设备使用功能所需的设备、管道、阀门,配套的供配电系统以及保证系统自动运行的控制及仪表系统的除盐水生产设备供货和相关设备的设计要求。以及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的问题处理、指导安装和指导调试等现场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2.5 交货地点
徐大堡34项目现场2.6 交货期
2023年2月28日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在国内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1.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1.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或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1.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1.3.2投标人应具备经第三方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1.3.3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1.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 开户 收款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p.cn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