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46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供热管网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洋浦热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供热管网位于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根据敷设路由的地形地貌、沿途的关键节点以及热用户分布位置情况,以架空的方式敷设管道,本项目蒸汽管道所用综合管廊由公用工程公司负责建设,洋浦热电租用管廊。
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为:从洋浦热电敷设一根低压、一根中压供热管道,向洋浦经济开发区供热满足其工业用户的热负荷需求。低压线:由洋浦热电引出一路低压蒸汽管道,沿园四路西侧综合管廊向东南敷设至浦四路,沿浦四路北侧综合管廊向西南敷设至园一路,沿园一路东侧综合管廊向西北敷设至海南星光化工有限公司,沿途接至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恒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压线:由洋浦热电引出一路中压蒸汽管道,沿园四路西侧综合管廊向东南敷设至浦四路,沿浦四路北侧综合管廊向西南敷设至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园二路接出一根支管沿园二路综合管廊向西北敷设至山东高速海南发展有限公司,在园一路接出一根支管沿园一路综合管廊向西北敷设至海南星光化工有限公司,沿途接至恒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不考虑蒸汽管道全线的冷凝水回收。管廊设计不含在本标段。
本项目起点为电厂围墙外一米,末端为用户侧围墙外一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能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供热管网设计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资质证书,级别须包括GC2级及以上和GB2级。
(3)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1项工业供热管网工程设计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17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6月22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