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提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项目进口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提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项目进口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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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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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提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项目进口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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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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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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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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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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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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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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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7日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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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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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7日至2021年06月24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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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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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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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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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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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9日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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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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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7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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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 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3)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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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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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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