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伊敏露天矿2021-2022年电动卡车示范项目采掘设备租赁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伊敏河镇。
规模:2700万吨/年。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招标范围:投标人提供足够数量的采掘设备,满足招标人剥离采掘需求。保证招标人每日实际出动设备数量不少于6台斗容5m³及以上的内燃液压挖掘机。预估2300万立方米,采购人有权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调增或调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1项矿山设备租赁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不少于1项合作单位出具的安全业绩(近三年安全施工证明),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3.2.2投标人需承诺每日实际出动设备数量不少于6台斗容5m³及以上的内燃液压挖掘机,投标文件中需附本承诺函。
3.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18日09时00分到2021年6月23日17时00分
标书金额: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