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大楼电梯更新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塑料压制液压机/起重设备/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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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 ||
行政区域 | 下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18日 11:4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94.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大楼电梯更新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3)未被“信用中国” 、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管部门投诉。 2、投标人获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项目报名表(见本公告附件);5)汇款底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落实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4、帐户信息: (1)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建友工程咨询 (2)开户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三墩支行 (3)账 号:201000137299579 5、书面质疑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友工程咨询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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