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物资供应中心(河南区域)2021年第三季度尿素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尿素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框架协议采购为 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生产所需尿素,暂估量共计6100000千克(规格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具体数量以最终生产现场实际所需数量为准,投标人不得因实际采购量的变化而提出索赔,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供货。交货地点为 沁北电厂、华 洛阳热电以及华能渑池热电指定地点,本次框架协议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为满足现场生产需要,若遇特殊情况,如在本协议期满招标人尚未确定下一季度供应商,招标人将在2021年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协议供应商,适当延长协议期,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预估用量(千克) |
标段一 |
HNNJ2021-06-BJGY-026-01 |
沁北电厂2021年第三季度尿素框架协议采购 |
4000000 |
标段二 |
HNNJ2021-06-BJGY-026-02 |
洛阳热电2021年第三季度尿素框架协议采购 |
1500000 |
标段三 |
HNNJ2021-06-BJGY-026-03 |
渑池热电2021年第三季度尿素框架协议采购 |
600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尿素供货业绩(以上材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签署盖章页,供货范围等能证明合同真实有效的资料);
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若不同代理商代理同一生产厂家且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时,其投标均将被拒绝。若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则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21日09时00分到2021年6月25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504元/标段。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