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销售分公司2021年产品出口货运代理服务公开招标(第二批), 招标人为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项目单位为: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负责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聚烯烃产品出口FOB价格条款项下卖方需承担的货代业务,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服务合同数量为:15000吨;
2)货运代理服务包括:提箱、装箱、运抵集港、报关、报检;
3)主要出运港为天津港;主要提货仓库为天津市通达源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2.2其他:
1)工作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金创总部经济园。
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国际货物代理服务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商务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有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证明(备案表或备案单)。
(4)投标人须在天津具有分公司或办事处等形式的办事机构,同时配置常驻天津专职办事人员(提供天津办事机构经营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两份聚烯烃产品出口货运代理服务合同。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6-21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6-2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