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海口电厂8号炉后屏过热器管材升级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口电厂#8炉后屏过热器12Cr1MoVG管材球化等级已达4~5级,发生球化现象,管材的性能下降。本项目为#8炉20屏后屏过热器中的12Cr1MoVG管升级为SA-213 T91材质的管材升级改造,以降低锅炉受热面爆管风险,提高机组安全性。本项目计划在2021年10月至11月#8机组检修期间完成。项目包括#8炉后屏过热器管材升级改造工程的设计、设备供货、施工和质量保证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近三年(2018.1.1至今)最少须具有一个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锅炉受热面改造项目总承包业绩。
(2)本项目允许分包,但分包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为施工企业时,设备供货可以分包。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备供货分包方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资质制造内容包含A级锅炉。
投标人为设计院时,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施工分包方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备供货分包方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资质制造内容包含A级锅炉。
投标认为设备生产商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资质制造内容包含A级锅炉;施工分包方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并且最近三年(2018.1.1至今)具有最少一个锅炉受热面改造项目经理业绩。
(5) 其他要求:
投标人采购用于本项目管屏制造的T91、TP347H、TP304H等材质的国际标准锅炉管,其制造厂家必须具有哈锅、东锅、上锅三大燃煤机组锅炉主机厂10个及以上锅炉受热面管材的供货业绩(2016.1.1至今)。
任何投标人的指定分包方不得自己作为投标人或者做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所有投标均无效。
(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21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6月27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