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
1. 招标条件
本湖南江口风电场水土保持(洞口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南江口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100MW ;
建设地点: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湖南江口风电场水土保持(洞口段)工程。
计划工期:2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 7 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2年 3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上述资质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2016年1月1日起算,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1项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风电场水土保持或风电场生态修复合同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需完全能体现业绩要求所述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21日09时00分到2021年6月26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