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司衡丰电厂液氨改尿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衡丰电厂液氨改尿素EPC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衡丰电厂位于河北省衡水市西郊八公里处,距离省会石家庄市约119公里,距离首都北京市约250公里。两台发电机组为原衡水电厂的一期#1、#2机组(2×300MW)于1993年开工建设,1995年、1996年两台机组相继投产发电,后经增容改造将单台机组容量扩容为330MW。
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原衡水发电厂,以下简称“衡丰电厂”)#1、#2(2×33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项目,采用尿素催化水解方案,它提出了脱硝还原剂由液氨改尿素水解制氨的工作范围、工程量、工程标准和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包括#1、2机组脱硝系统改用尿素还原剂改造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运输及储存、施工和安装、竣工、调试工作、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性能试验、消缺、培训、最终交付投产,两套系统过渡等所有工作。原有氨站拆除不在本次改造范围内。
计划工期:本项目2021年11月30日完成。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甲级(火电专业)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4)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台300MW及以上机组烟气脱硝尿素催化水解制氨系统EPC的合同投运业绩(包含新建机组或改造项目配套烟气脱硝尿素催化水解制氨系统的建设)。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可把技术协议用作附件补充);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6-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6-26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