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名称
运营现状
1
池洞水厂
未运行
2
大成水厂
未运行
3
北永水厂
未运行
4
平塘水厂
未运行
5
思贺水厂
未运行
6
高城水厂
未运行
7
朱砂水厂
未运行
8
钱排水厂
未运行
9
合水水厂
未运行
10
金垌水厂
未运行
11
洪冠水厂
运行中
12
高坡水厂
运行中
13
茶山水厂
运行中
14
第一水厂
运行中
15
安莪水厂
运行中
16
怀乡水厂
运行中
2.2运营维护范围:
本项目的运营维护范围为:
1、现有水厂扩网工程即新建配套管网(到户)515公里以及管道附属设施(含流量计井209座,排气阀井270座,检修阀井277座,中途加压泵站48座,进出水厂计量装置209个,智能水表约1.8万块)。
2、现有16座水厂中未运行的10座水厂和配套存量管网及管网附属设施(其余已投入运营的6座水厂和配套存量管网及管网附属设施由原单位负责运营维护)。
3、本项目外存量的丁堡、大甲、贵子、三渤、新宝、旺沙6座水厂和配套存量管网及管网附属设施。
纳入运营维护范围的水厂及规模详见下表。
纳入运营维护范围的水厂及规模汇总表
序号 | 水厂名称 | 设计供水规模(立方米/天) | 运营现状 |
1 | 池洞水厂 | 2500 | 未运行 |
2 | 大成水厂 | 1500 | 未运行 |
3 | 北永水厂 | 1000 | 未运行 |
4 | 平塘水厂 | 2500 | 未运行 |
5 | 思贺水厂 | 2000 | 未运行 |
6 | 高城水厂 | 1000 | 未运行 |
7 | 朱砂水厂 | 3000 | 未运行 |
8 | 钱排水厂 | 5000 | 未运行 |
9 | 合水水厂 | 3000 | 未运行 |
10 | 金垌水厂 | 4000 | 未运行 |
11 | 丁堡水厂 | 4000 | 未运行 |
12 | 大甲水厂 | 1000 | 未运行 |
13 | 贵子水厂 | 2500 | 未运行 |
14 | 三渤水厂 | 1000 | 未运行 |
15 | 新宝水厂 | 3000 | 未运行 |
16 | 旺沙水厂 | 900 | 未运行 |
2.3建设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及运营维护服务(O)的方式。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满足供水设施正常运行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电气、在线监测(含数据上传)、自控系统及安装、场地平整(按现状交地)、土建建(构)筑物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含场地平整、厂区土建、安装、与原工程衔接、永久用水用电接入、道路、绿化、给排水、围墙、厂区附属工程等)、设备选择、采购、监造、运输及储存、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含特种设备验收、环保验收、在线监控验收等)、竣工验收、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含备品、备件)、设备使用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投标人须负责办理勘察设计、施工、验收阶段的各项报批报建工作,并负责办理项目前期、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其他报建、报批手续(如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包括按审批机构格式要求提供各项报建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及电子文件等)。上述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实施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采购(含所有设备)、试运行服务及运营维护服务,承包方负责竣工资料编制、整理和报审(监理方和建设方给予配合)以及竣工结算的编制。
2.4.1 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修测、水下地形测量)、初勘、详勘、超前钻、物探、管线摸查、勘察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等。负责旧路(旧桥)检测(若有),以及与本项目建设相关所需进行调查的水文等
2.4.2 设计包括:项目的实施方案设计(含设计图纸资料送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竣工图文件编制)、设计配合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
2.4.3 采购包括:项目的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
2.4.4 施工包括:项目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运行维护;建设方应为施工提供必要的配合,并负责工程监理、征地等合同以外内容的落实并承担相关费用。
2.4.5 运营和维护包括:项目的内容详见2.2。
2.5项目总投资
根据发改批复的可研,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54864.13万元,其中包括:工程勘察设计费:2966.58万元(其中勘察费:1519.50万元,设计费:1447.08万元);建安工程费:43622.40 万元;运营维护合理利润率报价范围:0%<合理利润率≤7.8%(按行业同类型项目一般水平);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2.6EPC+O建设期和运营期:
(1)EPC+O建设期和运营期:17个月,其中建设期5个月,运营维护期12个月。
(2)建设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工期5个月。
(3)运营维护期:工程完工验收次日起12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运营维护期或提前解除运营维护合同。
2.7前期服务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勘察设计资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整体需满足施工、勘察设计资质要求,且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相关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施工、设计资质要求如下:
3.2.1勘察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①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或水利(引调水)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2.2 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3.3.1 3.3.2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且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注册。 3.3.3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注册。 3.3.4专职安全人员(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各方)已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关于联合体投标: 3.6.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运营维护服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协议(格式按附件一)。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义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 3.6.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承诺进行评审)。 4.1发布招标公告、网上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均为2021年6月19日08时30分至2021年6月25日17时30分, 4.2本项目在 进行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网上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须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录入。投标人应避免出现投标信息无法录入 信息系统而导致企业不能被使用的情况。 4.3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在 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后,须访问 网站( )进行网上 如投标人尚未在 网站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完善资料并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才可以 文件获取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招标代理将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有关网上注册及发票等事宜,请联系客服。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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