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路升级改造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学前路升级改造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由穗白发改投批〔2021〕23 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单位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一、项目 >二、招标 > 13日 10 时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21 年7 月13 日9 时00 分至2021 年7月13日10 时00 分。 >3、开标时间:2021年7 月13 日10 时00 分 >注:本项目截标的同时开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4、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 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 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① 《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该表中 >注:需在《投标登记申请表》的“ >②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本项资料一式一份。 >③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本项资料一式一份。 >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投标担保:5万元,投标担保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未按第八条第2 点要求递交资料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拟投标登记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 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 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资格要求: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 基建及发展类别(第一组(顾问费用不超过500万港元),或第二组(顾问费用超过500 万但不超过1000万港元),或第三组(顾问费用超过1000万港元)),或道路及相关结构类别(第一组(顾问费用不超过500万港元),或第二组(顾问费用超过500万但不超过1000万港元),或第三组(顾问费用超过1000万港元))。 >注:(1 )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2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 〕1号,详见链接: /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 ,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4)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的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4.3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执行。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担任本工程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 〕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5.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 >注:工作年限以提供的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 〕1号)确定。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的专职安全人员 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单位)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9.1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两家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 ] 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人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2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 >9.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 >9.4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规定,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单位)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sgs/sgsXkNew 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1 )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信息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内容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的信息为依据, 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的有效性。 >(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 〕1号,详见链接: /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 年1月1日起,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资格后审 。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U 盘。 >十一、 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按附件一《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和其他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的信息或上传件,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十二、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 站等法定媒体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总最高投标限价为874.54 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4.4万元,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30.14 万元; >投标总报价不能高于总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施工费投标报价不能高于设计费、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凡投标总报价超过总最高投标限价或设计费、施工费投标报价超过设计费、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四、工期 >总工期控制目标:工程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计划总工期:12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105日历天。 >十五、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相关办事指引。 >4、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5、提示: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在 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查询拟登记人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在 站无法查询登记的信息以及拟登记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 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六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 020-87423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