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化学系统利旧及改造工程(安装)项目已审批,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在建2×650MW高参数、高效率、低排放、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等容量替代原有4台325MW机组的化水及公用系统改造工程。需在2×650MW机组建设过程中,且原4×325MW机组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完成化水系统的改造,保障新老系统平稳切换。
本次招标范围为化学系统利旧及改造工程(安装)项目。本工程拟于2021年7月中旬开工,2022年10月底竣工并交付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化学系统利旧及改造工程(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3项火力发电机组辅助系统设备安装或改造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含合同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22日9:00起至2021年6月3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