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邯郸 |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 |
规划建设规模为 2 台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 600 吨垃圾焚烧线,年处理垃圾量约 43.8 万吨。 |
已投产项目 |
2.2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招标文件价格 (元) |
|
|
邯郸环保固化稳定飞灰运输服务 |
邯郸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飞灰经螯合稳定化处理后的产物,自飞灰暂存库(起点)运输至填埋场(终点),运输至填埋场约 40 公里(正负偏差不超过五公里)。含暂存库装车、填埋场卸车等。度。 |
服务期三年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 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 近 18 个月内部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
2.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有类似企业飞灰固化终产物运输业绩至少 1 个(业绩合同需显示供货及服务内容、签订时间、合同签字页等关键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6 月 2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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