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智能输电线路金具专项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3010)
广东智能输电线路金具专项采购(招标编号:0002200000083010),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3010 1.3. 在湾区外环中段工程开展标准设计与典型造价V3.0智能输电线路金具试点应用工作。因智能输电线路金具以串为单位采购,与以往35kV~500kV交流输电线路金具框架以个为单位的采购模式不同,经供应链管理部批复同意,由广东电网公司采用专项方式进行采购。 (三)适用范围: 本次招标标包数按照需求申报量及标包划分原则进行设置。其中惠州局的智能输电线路金具需求来自清城~珠东北 500kV 线路工程和上寨~博罗双回 500kV 线路开断接入珠东北站线路工程2个单项线路工程,划分为2个单独标包。 序号 标的物名称 供应商资格预审 适用范围 概算金额 (万元) 标包号 标包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1 智能输电线路金具 √ 清远局 2559.7576 标包1 2559.7576 2559.7576 惠州局 1257.2180 标包2 1257.2180 1257.2180 韶关局 979.7659 标包3 979.7659 979.7659 惠州局 483.5066 标包4 483.5066 483.5066 注:1.各项目的最高限价详见附件。 2.“√”表示该标的物组织开展该项工作,“×”表示该标的物没有组织开展该项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对于需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的物资类别,投标人必须在发布的资格预审供应商合格名单范围内(以招标公告发布前(含当天)通过南方最新的资格预审供应商合格名单为准)。 (2)投标人应具备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 (4)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5)若投标人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6)根据《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7)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商务资格: (1)对于国内产品,本项目只接受产品制造商参加投标;对于进口产品,接受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产品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被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将所获授权权限转让给他人。 (2)注册资本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若注册资本金为外币,招标人采取双节点控制方式,即以报名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3)业绩要求: ①智能输电线路金具: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具有相关产品一定数量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业绩证明表,并需附上供货合同关键内容页面、与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支撑材料(相关产品是指电力金具,一定数量是指不少于5份供货合同)。 (4)对于需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的物资类别,投标人必须在发布的资格预审供应商合格名单范围内,以招标公告发布前(含当天)通过南方最新的资格预审供应商合格名单为准,未在合格名单内的供应商将在评标时作否决投标处理。(其中“智能输电线路金具”按“电力金具及附件”的资格预审结果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