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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无人机巡线设备租赁及维修服务框架采购

   日期:2021-06-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通用航空服务 无人机巡线设备租赁及维修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002200000082863) 通用航空服务 无人机巡线设备租赁

 

通用航空服务 无人机巡线设备租赁及维修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2863

       

通用航空服务 无人机巡线设备租赁及维修服务框架采购(招标编号:0002200000082863),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待定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2863

1.3.  机巡业务有效开展。

2.6.6报价方式:以最高限价为基准按下浮率报价

(其中租赁服务下浮率权重占90%、维修服务下浮率权重占10%;暨,报价下浮率=90%×租赁服务下浮率+10%×维修服务下浮率;详见《 通用航空服务 无人机巡线设备租赁及维修服务框架采购报价表 》;)。      

2.6.7结算方式:按年度结算

 

 


 2.7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2.7.1 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本招标采购结果有效期为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7.2 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在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到期后若新的招标结果未发布,则继续沿用本项目招标结果,直至新的招标结果发布后止,但继续沿用招标结果最长不超过 6个月。如本招标结果与采购人及上级部门招标改革方案有所冲突,将按采购人及上级部门招标改革方案进行调整,中标人需接受及配合可能发生的合同变更、合同中止等工作。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预估金额80%的,采购人可选择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7.3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中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并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2.7.4 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2.7.5 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2.7.6 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项目相关费用,税率按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税率开具)。

3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于2020年成立的,须提供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及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0年12月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信用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7

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的、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范围内受过通报处理、尚在处理期内或在处理期内未完成整改取消通报处理的单位,不能作为本次招标响应单位。

8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包

 

1

投标人无人机及激光雷达相关业绩(含无人机及配套设备和激光雷达设备、软件、系统平台的销售、技术服务、租赁服务等业绩)近三年(2018-2020)总业绩金额不少于500万元,需提供全部合同关键页及对应发票扫描件,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

无人机巡线设备租赁及维修服务

注:本条款未明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均视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 4008100100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 400-666-3999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5.1.1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递交报价文件,并以此为准;

5.1.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1.3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安排

5.2.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062214000020210715100000

5.2.2

5.2.3截标/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5日10时00分00秒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2.4开标

六、

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7.1逾期递交的。

7.2未通过正规渠道

7.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7.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

7.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

八、监督部门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机构

九、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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