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宁夏电力宁东一期燃料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宁东一期燃料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3781,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宁东电厂一期工程 2×330MW 循环硫化床锅炉机组,二期建设 2×660MW 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招标方管理模式为一厂两公司,即一套班子二块牌子。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宁东煤炭基地腹地,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马家滩镇北部区域,西北距灵武市约 48km,南距马家滩镇约 6km,北靠鸳鸯湖矿区。
2.1.2招标范围:投标方应负责整套燃料智能化管控系统设计、采购、施工,招标方只提供电源接口点,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材料、物资均由投标方负责采购,工程范围主要包括以下:
(1)新增6套汽车自动识别系统;
(2)完善一期2台汽车衡、3台皮带秤、盘煤仪数据接口并与系统对接,实现无人值守的自动计量;
(3)新增一期入厂汽采装置 1 套及性能试验;(拆除原汽车采样机后新增一台全新智能化汽车采样机,同时新建1栋混凝土框架两层楼:一层为工作室、集样室、弃料间,二层为控制室、制样室。房间容纳两台汽车采样机的制样、智能封装,与煤场封闭新增采样机一体化设计,实现合署制样、封装);
(4)新增一期入厂皮带采样装置 1 套及性能试验(采样机具有桶式封装带导入导出功能且桶身桶盖分离式设计可循环使用);
(5)新增一期入炉皮带采样装置 1 套及性能试验(拆除原有1台旧入炉采样机,在其原有位置新增1台入炉采样机,并具有桶式封装带导入导出功能,桶身桶盖分离式设计可循环使用);
(6)配置电动三轮厢式运煤样车2辆(含视频监控);
(7)新增视频监控系统1套(包含新增视频点施工及现有视频接入,视频点不限37点);
(8)新增门禁管理系统1套(重点部位必须设置且均具备人脸识别功能,不限12点);
(9)在现有化验楼顶部新增1层管控中心(含大屏建设,布局由招标方确认);
(10)新增燃料智能管控系统1套,其中按宁夏电力 下发的《关于做好集团一体化集中管控系统(ERP)与燃料智能化系统接口的通知》及《集团一体化集中管控系统建设项目外网系统(燃料、设备)接口规范》要求对接ERP系统,同时预留二期计量、盘煤仪等设备接口,后期能够实现无人值守的自动计量功能;燃料智能管控系统与ERP对接须采用单向网闸(公安部认证);
(11)新增本次招标范围内相关设备配套的电源及盘柜及综合布线项目;配套土建工程(新建入厂皮采间、汽车采样间、煤化验楼二层顶部扩建管控中心及机房等,其中管控中心屋顶采用现浇顶且做防水处理)设计和施工及数据接口;
(12)完善原有采制化三级编码系统接入本次燃料智能管控系统(投标方负责对接软件开发,如接口开发不能满足燃料智能管控系统需求,投标方需将现有采制化硬件接入燃料智能管控系统,费用由投标方承担,硬件利旧);
(13)现有大小制样间新增除尘器(滤芯);
(14)新建1套数字化煤场管理软件系统;
(15)因招标方非煤物料如石灰石、石料、氨水、尿素等计量需单独设计考虑物料车辆的入厂、计量自动识别,自动计量及数据汇总统计功能,配套提供1套非煤车辆识别系统;
(16)新增1套汽车过衡防干扰作弊装置;
(17)将一期输煤石灰石给料机计量在入炉煤计量中做减法优化。
2.1.3项目实施 )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企业燃料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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