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EPC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HBNY-JA202114D)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襄阳市
招标条件
本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EPC总承包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EPC总承包重新招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人员要求,并具有实施本项目的相关能力: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方承担境内投入商业运行的2台套及以上单台机组容量1000MW及以上的超超临界燃煤机组EPC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机组投产或移交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担任过单台机组容量600MW及以上的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
2)须为本项目配备安全总监一名,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提供2020年11月1日以来至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23日10时00分到2021年6月28日17时00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