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1. 招标条件
本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2×350MW机组)第五批辅机照明、检修、通风电气设备箱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照明、检修、通风电气设备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2.2 工期:2021年8月10日
2.3 招标规模: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招标范围:大连第二热电厂背压机组新建工程项目规划建设2×350MW供热机组+2×50MW背压机组,先建设2×50MW背压机组,配套建设供热高温水外管网及相应辅助设施,本期建设2×350MW供热机组。
本次招标范围第五批辅机照明、检修、通风电气设备箱,详见技术规范。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2×350MW机组)第五批辅机照明、检修、通风电气设备箱采购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华能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2×350MW机组)第五批辅机照明、检修、通风电气设备箱采购标段包1
(1)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需提供授权经销证明文件)。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应具有至少3个新建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同类设备成功运行业绩(提供投运证明),申请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合同业主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产品质量问题。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5)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07月01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