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盐池分公司青山、麻黄山风电场SVC更换SVG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盐池分公司青山、麻黄山风电场SVC更换SVG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盐池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青山、麻黄山风电场SVC更换SVG,主要包括青山、麻黄山风电场(青山风电场2套、麻黄山风电场1套)新增3套直挂水冷式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svg型),用于替换原有3套静态无功补偿装置(svc型)。本项目包含项目前期施工设计、原有3套svc装置拆除施工,并且新增3整套SVG(35kV户外直挂水冷12Mvar)及其配套设备、耗材供货、安装施工等,同时包括但不限于为使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及附件的供货和调试工作,并且提供设备安装后的校测、检查、试验、调试技术服务、AVC联调合格出具报告,保证设备顺利投运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安装调试工作以及电网公司要求的性能测试试验等必要的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交货期:自签合同后40天内设备到场,设备到场后30天内完成施工、投运。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5kV及以上的水冷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的合同业绩2份,累计供货台数不低于10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12MVar及以上35kV水冷型无功补偿装置的检验报告。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6-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6-29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