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主变绝缘油滤油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板溪水电厂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境内,下游距锦屏县城 25 公里,是沅水干流具有多年调节性能的龙头电厂。电厂总装机容量 1020MW,年利用小时 2428h,年均发电量
24.28 亿 kW•h。
白市水电厂位于沅水干流上游河段清水江的下游,坝址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境内,为规划复核后沅水干流上的第 4 个梯级电站。白市水电站共装机 3 台,单机容量 140MW,总装机容量 420MW。
洪江水电厂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安装 6 台单机 45MW 灯泡贯流式机组,总装机容量 270MW,机组额定水头 20m,投产时是国内水头最高、单机容量最大的灯泡贯流式机组。凌津滩水电站位于湖南省桃源县境内,是沅水干流最下游的一个梯级,坝址上距五强溪水电站 47.5km,下距桃源县城 40km。凌津滩水电站坝址以上流域面
积 85800 平方公里,占沅水流域总面积 90000 平方公里的 95.3%。多年平均流量
2090 立方米/秒,水库多年平均径流量 659 亿立方米。
2.2 招标范围
本此招标采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
设备 1: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三板溪水力发电厂主变绝缘油滤油机; 设备 2: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白市水力发电厂主变绝缘油滤油机;
设备 3: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洪江水力发电厂主变绝缘油滤油机; 设备 4: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凌津滩水电厂主变绝缘油滤油机。
主要设备性能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参数项 |
单位 |
参数 |
备注 |
1 |
公称流量 |
L/h |
6000L-12000L 可调节 |
(无极调速) |
2 |
极限真空度 |
Pa |
≤1 |
|
3 |
工作真空度 |
Pa |
≤40 |
|
4 |
油温可调范围 |
℃ |
0—80(可调整) |
|
5 |
过滤精度 |
μm(微米) |
1 |
|
6 |
工作压力 |
MPa |
≤0.5 |
|
7 |
真空泵排量 |
m3/h |
≥200 |
|
8 |
罗茨泵泵排量 |
m3/h |
≥1200 |
|
9 |
加热功率 |
kW |
≥120 |
分三组及以上 |
10 |
总功率 |
kW |
≥135 |
|
11 |
净重 |
kg |
≤3000 |
|
12 |
进出油管径 |
mm |
DN50 |
|
2.2.1 供货要求:设备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60 工作日内全部到达用户指定地点(三板溪水电厂、白市水电厂、洪江水电厂、凌津滩水电厂)。
2.3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 60 日内到货。是否要强调安装调试及培训时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3.2 资质条件
3.2.1 技术资质: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或以上的资质和能力。进口代理销售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质。
3.2.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具有过滤产品生产或进口代理销售相关资质。
3.2.3 投标人应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认证标准,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备设计、制造质量等。
3.3 供货业绩:提供近三年至少 6 家用户使用该主变绝缘油滤油机进行 500kV 主变滤
油的供货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需具有省级及以上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油化验检测报告。
3.4 投标文件特殊要求:(以下要求为本项目强制性要求,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
供则视为无效投标)
必须提供主变绝缘油滤油机 3 年产品质量保修,并提交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加盖设备制造商公章)。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加工设备: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制造、加工等生产能力;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3.6 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等方面的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两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7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
3.8 其他
3.8.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8.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8.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2) 国产设备的代理商(采购成套设备或大宗材料除外);
(3) 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代理商投标的。
(4)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如为代理商投标,出现多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
(5)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6)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6 月 22 日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