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输煤系统视频、粉尘监测设备升级改造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本项目采购物资包括50台高清工业数字摄像机,20台粉尘探头,28套接线箱,配通讯模块、光交换机、信号转换模块、电源、光端盒、跳线等,包含设备安装及调试。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到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到现场,在甲方通知开工后60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工作。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须具有并提供至少1份视频监控设备或粉尘监测设备产品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应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供货清单、供货期限和合同签字盖章页);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6-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01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